2004年,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FAO/WHO)召開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專家研討會,根據嬰幼兒配方乳粉中有關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在嬰幼兒配方乳粉中存在和引起嬰幼兒疾病的證據,將微生物危害分為 A、B、C3 類:
阪崎腸桿菌和沙門菌屬于A 類(與嬰兒疾病之間有確定的因果關系,都能引起全身感染、壞死性小腸結腸炎和嚴重腹瀉等嬰幼兒疾病,并且都可能在受污染的乳粉中檢出);
腸桿菌科細菌屬于B 類(已確認可引起嬰幼兒致病且可在嬰幼兒食品中檢出,但從流行病學資料,還不能確認受到腸桿菌科污染的嬰幼兒食品是引起嬰幼兒疾病的傳播媒介和來源);
蠟樣芽孢桿菌等屬于C 類(雖然在嬰幼兒食品中檢出,但沒有確認引起嬰幼兒相應的病癥)。
阪崎腸桿菌是革蘭氏陰性無芽胞桿菌,最佳生長溫度為37-43℃。該菌通常導致免疫力較弱人群患病。由于阪崎腸桿菌可造成 0-1 歲嬰兒血液或腦部等侵入性感染,早產、新生(出生不足28 天)、未滿 2 月齡、出生體重不足(體重少于2.5 公斤)或免疫力較弱嬰兒風險最高,可能與新生兒(尤其是早產兒)胃液酸度較成人低,使阪崎腸桿菌易于在嬰兒體內生存有關。因此嬰兒奶粉中檢出阪崎腸桿菌問題應引起高度關注。奶粉為阪崎腸桿菌常見食物載體,雖然阪崎腸桿菌不會在干燥奶粉中繁殖,但可長時間生存,即使奶粉只含小量阪崎氏腸桿菌,也可造成嬰兒感染。特別是經沖調的奶放置室溫而未及時喂用,或沖調奶粉的溫度低于70℃,將有利于阪崎腸桿菌繁殖,增加嬰兒感染的風險。GB 10765—2010 中關于微生物限量指標規定:粉狀嬰兒配方食品的微生物指標檢驗,檢測阪崎腸桿菌時在同一批次產品中應采集檢驗 3 份樣品各100g,要求均不得檢出液態嬰兒配方食品的微生物指標應符合商業無菌的要求。
沙門菌是一種革蘭氏陰性菌,屬于腸桿菌科 ,在pH>4.9 及8-45℃環境下生長。沙門菌不耐熱,巴氏消毒法可殺死牛奶中的沙門菌。多數沙門菌在感染 12-72 小時后發病,病癥為腹瀉、發熱、腹絞痛,持續 4-7 天,
多數患者可自愈。但在免疫力低下的嬰幼兒等敏感人群中,沙門菌感染可以從腸道進入血液循環系統,導致腦膜炎、骨髓炎、膽囊炎、心內膜炎等嚴重疾病,需及時使用抗生素治療,否則可致命。沙門菌的污染源主要是人和動物的糞便,可通過水、土壤、動物、帶菌者、工廠設施等污染乳粉,但關于嬰幼兒配方食品中檢出沙門菌的報道很少,來自FAO/WHO 資料也顯示,在按良好生產規范生產出來的終產品中檢測到沙門菌的情況微乎其微。但由于某些沙門菌血清型有可能以很低劑量致病,這類情況給高度易感的嬰幼兒可能帶來的風險還是要引起特別關注。沖調奶粉時,72℃保持 15 秒可以殺滅大多數沙門菌。GB 10765—2010 中關于微生物限量指標規定:粉狀嬰兒配方食品的微生物檢驗,檢測沙門菌時在同一批次產品中應采集檢驗5份樣品各25g,要求均不得檢出。
蠟樣芽孢桿菌是一種革蘭氏陽性芽孢桿菌,廣泛分布 于水、土壤、塵埃、淀粉制品、乳及乳制品中,并可在其中生長 6 小時后即形成芽孢,芽孢具有極強的耐熱能力和繁殖能力,一般消毒手段不能將其殺滅,含有該菌的食品大多無腐敗變質現象,感官性狀可以完全正常。蠟樣芽孢桿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在我國較為常見。蠟樣芽孢桿菌污染乳粉后,在 16-40℃易繁殖產生腸毒素嘔吐毒素和腹瀉毒素,分別導致嘔吐和腹瀉等癥狀,病程不超過 24 小時,通常可自愈。食物中細菌數含量大于 105CFU/g時有可能引起健康成年人食物中毒,嬰兒處于生長發育期,免疫功能低下,低于該含菌量的情況也可能導致嬰兒發病,曾有報道 1 例食用嬰兒配方奶粉后引起腹瀉的病例檢出蠟樣芽孢桿菌菌落計數 160CFU/g,遠小于 105CFU/gGB10765—2010 中對蠟樣芽孢桿菌沒有明確規定。目前,加拿大規定嬰幼兒粉狀配方食品中蠟樣芽孢桿菌合格限量為 100CFU/g,新西蘭規定為 10CFU/g。由于蠟樣芽孢桿菌的芽孢具有很強的抵抗能力和繁殖能力,且在乳粉中的污染情況較普遍,建議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嬰幼兒配方奶粉微生物限量指標中增加蠟樣芽孢桿菌,確保嬰幼兒人群主要食品的安全。
減輕微生物危害風險的手段,一是盡可能以母乳喂養嬰兒。WHO 建議,嬰兒出生后到 6 月齡前,應只以母乳喂養,這對嬰兒成長、發育和健康都最為理想。二是有效清洗和消毒器具。如不能以母乳喂養,需要使用配方奶粉時,應當首先有效清洗、消毒沖調和喂哺嬰兒配方奶粉的器具。三是安全沖調和恰當貯存嬰兒配方奶。盡可能每次喂哺前沖調新鮮的奶;應使用溫度不低于70℃的水沖調嬰兒配方奶粉,以殺死奶粉中可能含有的致病微生物;待冷卻至可喂哺的溫度,應立即喂哺,若沖調后 2 小時內仍未被飲用則應倒掉;沖調好的奶如不是即時飲用應當立即冷卻,在4℃的冰箱中冷藏,但貯存時間不宜超過24 小時,且在喂哺前需重新加熱。
(由生化廠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