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749-2022《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解讀!
發布時間:2024-05-08 瀏覽次數:2106
GB 5749-2022《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自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一新標準的推出意義重大。我們應當穩固現有基礎,同時認真了解并遵守新標準,以確保生活飲用水衛生質量得到有效保障。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是從保護人群身體健康和保證人類生活質量出發,對飲用水中與人群健康的各種因素(物理、化學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規定,以及為實現量值所作的有關行為規范的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以一定形式發布的法定衛生標準。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可包括兩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中各種有害因素不影響人群健康和生活質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為規范,指為保證生活飲用水各項指標達到法定量的限值,對集中式供水單位生產的各個環節的法定行為規范。
主要修訂內容
01 調整了指標分類的名稱
原分類(106項+28) | 新分類(98項+52) |
常規指標(表1、表2,42項)非常規指標(表3,64項)參考指標(附錄A中的表A.1,28項) | 新分類基本項目(表1、表2,42項):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水質指標,各地在水質檢測、監測中應實施的指標。 擴展項目(表3,56項):根據地區、時間或者特殊情況需要實施的水質指標,各地在水質檢測、監測中應根據當地實際水質情況進行選擇性實施。 調查項目(附錄A中的表A.1,52項):我國可能存在局部污染或確定標準限值的資料尚不完善,有待進一步調查和評估的水質指標。 |
02 刪除了對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特殊要求,城市與農村一致
取消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指標及限值的暫行規定,不單獨列表對農村小型供水放寬要求,在保留的5個項目菌落總數、硝酸鹽、氯化物、硫酸鹽、總硬度用說明放寬。
03 新增4項指標
序號 | 指標 | 控制值 | 說明 |
1 | 乙草胺 | 0.0003 mg/L | 乙草胺作為一種新型除草劑,使用量逐漸上升;在我國飲用水中有較高的檢出率,有成熟檢測方法 |
2 | 高氯酸鹽 | 0.07 mg/L | 高氯酸鹽與甲狀腺疾病有相關性;WHO導則第四版第一次增補版中增加了飲用水中高氯酸鹽的限值,為0.07mg/L |
3 | 2-甲基異莰醇(2-MIB) | 10ng/L | ① 兩指標都為原標準資料附錄中規定指標 ② 藻污染暴發可導致2-甲基異莰醇及土臭素的產生 ③ 兩指標嗅味閾值低(10 ng/L),超過限值可導致飲用水產生令人極為敏感的臭味 |
4 | 土臭素 | 10ng/L |
04 刪除了2項指標
刪除了耐熱大腸菌群和溶解性總固體;
05 有12項指標調整到調查項目(附錄A)
三氯乙醛(從原0.01mg/L放寬到0.1mg/L)、硫化物、六六六(總量)、對硫磷、甲基對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氯化氰;
06 修改耗氧量、臭和味、氨氮 3項指標名稱
原名稱 | 現在名稱 |
耗氧量 | 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 |
臭和味 | 嗅和味 |
氨氮 | 氨(以N計) |
07 修改8項指標限值
序號 | 名稱 | 原指標 | 修訂指標 |
1 | 氟化物 | 1.0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為1.2mg/L | ≤1.5mg/L |
2 | 出廠水游離余氯量 | 4mg/L | 2mg/L |
3 | 氯乙烯 | 0.005 mg/L | 0.001mg/L |
4 | 三氯乙烯 | 0.07 mg/L | 0.02 mg/L |
5 | 硝酸鹽(以N計) | 10 mg/L | 10 mg/L |
6 | 渾濁度 | 1NTU | 1NTU, 小型集中式供水因水源與凈水技術限制時,暫按3NTU執行 |
7 | 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 | 3mg/L當原水耗氧量>6mg/L時可放寬至5mg/L | 3mg/L |
8 | 樂果 | 0.08mg/L | 0.006mg/L |
來源:講水堂、合規互動聯盟,食品伙伴網整理發布
說明:文章、視頻、圖片等所有內容,僅用于學習交流,若有侵權內容及其他涉法內容,請及時聯系刪除或修改,特此聲明!